从民生银行托管P2P资金看互联网金融行业变迁
从民生银行托管P2P资金看互联网金融行业变迁,随着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的明朗,P2P资金托管业务也受到各家托管银行的关注。下面是从民生银行托管P2P资金看互联网金融行业变迁!
从民生银行托管P2P资金看互联网金融行业变迁1
2015年2月10日,中国民生银行总行加入P2P资金托管大军,宣布网络交易平台资金托管系统上线启动。
同时与已成立九年的移动互联网金融企业玖富签订战略协议,玖富与民生银行总行达成资金托管,支付,清结算等总体合作,这是互联网金融行业划时代意义,传统银行助力互联网金融规范全面发展。
银行与P2P企业的关系正在开始发生改变
2014年,在问及银行是否会涉足互联网金融时,银行的回应并不统一。从实际的情况来看,有些银行搭建了自己的互联网金融平台、有些银行向互联网金融企业提供支持。
曾有业内人士表示,未来的银行甚至可能会退居幕后,负责资金结算,即使这条路很遥远,甚至未必能实现,但是在今天的互联网金融领域,已经有银行开始为P2P企业提供资金托管服务。
据了解,宜信与中信银行达成协议,但离系统上线还很遥远,玖富与民生总行合作完全不同,直接意味着系统上线对接,进行实质性阶段。
截至目前,在银行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新竞合关系中,银行仍然占有主导地位。双方的合作目前还处于只见雷声不见雨点的阶段。一项互惠互利的合作为什么在银行占有主动权的情况下,只打雷不下雨呢?
首先对于银行来讲,P2P是一块儿肉,但是这块肉还很校据统计,2014年全国网贷行业年交易额已经达到3280亿,相比于2013年可谓增长迅猛。但如果相比传统金融,互联网金融的市场规模目前还处于初级阶段。
其次是风险评估问题。有人认为肉大肉小都是肉,况且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未来不可估量,现在的跑马圈地非常重要。但是,肉的质量也很重要,吃坏一次,损失的可不仅是“医药费”这么简单。
第三,合作难度大。金融交易需要庞大且安全的系统支持,但是目前国内多数的P2P企业不具备这样的条件。
并且,目前还有很多P2P企业采用居间人模式,甚至通过公司的账户进行资金流转,无法做到点对点。而模式的改变并非是一朝一夕,导致促成合作难度大。
此次,民生银行总行与玖富的合作并非第一家,但意义却有所不同。
首先,与玖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是民生银行总行,这与分支行单纯的业务协议有所不同。
它意味着民生银行除了为玖富提供资金全托管外,在其他资源和创新业务方面提供了更多合作的可能性,是一家银行对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高度认可。
其次,玖富是首批实现P2P行业资金点对点的企业,这为双方的合作提供了非常好的基矗也是为玖富平台的投资人提供了资金安全保障,也符合监管的规范要求。
有了银行全面托管,资金池问题彻底不用再担心,投资人可以对平台更加信赖。
第三,玖富有多位高管曾任职于民生银行总行,这其中也包括玖富创始人兼CEO孙雷,民生银行对于玖富的了解可谓“知根知底”。
从2006年成立至今,玖富始终保持着与民生银行总行和多家支行的合作关系。包括玖富曾是民生银行总行零售金融,小微金融的咨询伙伴,玖富的团队背景,稳健风格,技术功底,创新机制都得到民生总行的高度认可。
第三方支付还能在P2P身上得到什么?
2014年银监会给P2P行业划出了四条红线,为了不触及红线,P2P企业需要第三方资金托管。不得不承认, P2P取得的发展离不开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支持。
在P2P企业尚未完善,还不能得到银行支持的时候,是第三方支付机构首先介入P2P行业,解决P2P企业的资金托管问题。
现在有猜想称,监管考虑到第三方支付机构盈利方式相对单一,稳定性不足,且有部分机构涉足P2P行业的情况,所以可能会强制要求P2P企业资金托管于银行。面对可能会被踢开的局面,第三方支付机构还能在P2P身上得到什么?
监管虽未出 作用已显现
不久前,银监会确定了普惠金融部负责监管P2P行业,并进行了部门调整和人员调动。从此举来看,监管细则不日即将出台,而这一消息也得到了银监会相关领导的证实。
事实上,关于一些监管细则的“内幕消息”早已不胫而走,如坊间流传的“P2P资金应托管于银行”,从目前各知名P2P的反应来看,这一猜想很可能为现实。
即使不能实现,监管的作用已经开始显现。也正是由于监管部门的支持,民生银行网络交易平台资金托管系统才能提前上线。
从过去的一年来看,监管对于行业的影响从未像今天这样强烈,甚至可以把现在视为迎接监管的准备期。
P2P企业也开始纷纷动手改造,力求以最安全的姿态等到监管的降临。笔者认为,这是一种积极的影响,P2P行业应该有也必须要有这样的自律精神。今天P2P行业已经开始发生变化,默不作声或是举棋不定只会坐失良机。
现在,民生银行已经加入到P2P资金托管的大军当中,玖富也在率先完成真正点对点之后顺利引入银行托管,下一个“完成目标”的会是谁,让我们翘首以待。
从民生银行托管P2P资金看互联网金融行业变迁2
从P2P监管思路看行业发展趋势变化
如果注册资金门槛定为5000万元,且是实收资本的话,会对平台产生较大成本压力。注册资金不达标的P2P平台,要么需要增加注册资本,要么需要再进行融资。近期不少P2P平台进行了注册增资。
银行存管:
资金存管是市场关注的焦点。此前有媒体报道称,监管细则可能包括平台须与银行进行资金存管业务,实缴资本必须达到5000万以上。
目前我国85%的P2P平台都没有达到5000万元的注册资本金,而实缴资本要达到5000万的话,恐怕有九成平台将不达标。
这条规定,不仅会对P2P企业形成巨大压力,还会对第三方支付企业产生影响。目前,P2P平台已纷纷开始寻求银行资金存管、托管,银行也已开始布局。
而第三方支付企业也在寻求与银行合作,试图为存管业务寻找到一条折中的道路。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至少有建设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浦发银行等六家银行推出P2P资金存管业务,并形成了银行资金账户体系+支付、银行资金账户体系+第三方支付两种模式。
除上述四方面,具体的监管内容可能还包括,建立互联网金融网站备案制,建立信息披露制度。
明确风险提示,建立合格投资者制度,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加强反 洗钱,加强及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行业自律和信用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强数据统计工作,加强财税扶持政策,以及加强互联网金融的研究工作等。
后监管时代的四大变化
监管细则尚未出台,但改变已在酝酿。
行业洗牌分化加剧:
现有平台的商业模式探索创新,很多未能实现构建理想的盈利模型。细则出台后,随着门槛提高、竞争加剧,企业获客成本、运营压力将持续增加。
近期一系列的经侦事件,更导致P2P平台的分化加剧,一部分运营不够规范或不看好行业发展的平台,都已心生退意。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即使是一些不打算退场的民资平台,也有考虑通过资本手段,寻找具有强大背景实力的机构或第三方,以降低自身的监管风险。
诸多因素的交叠,令整个行业进入残酷的淘汰场。小平台要么引入新股东、增加注册资本金实现合规并加速扩张,要么只能转让平台给大型公司,及时止损离场。但是,剩下来的大平台,则可能迎来更大的发展空间。
小而美或大而全将成趋势:
P2P平台普遍处于转型的考虑和过程中,但是思考的方式局限性较大,还是在传统金融的存贷汇上想出路,主要盈利点还是集中在利差的获取上。这带来的问题是:同质化越来越严重,瓶颈期先后出现。
换言之,现有的大量P2P平台,仍然没有建立真正可持续的、能盈利的、有门槛的商业模式。看上去规模很大,但一直都是在高空走钢丝。
未来,整个行业还需要大的转型。这个转型趋势大体是朝这样两个方向走,一是小而美,垂直到行业里去深耕;一是大而全,整合创造新的盈利模式。
风控重要性持续提升:
在野蛮生长阶段,网贷平台更重视交易规模和用户规模的扩张,随着政府监管边界和机构风险底线越来越明晰,能否做好风控,才是决定机构存亡的核心竞争力。
目前,95%的互联网金融机构都还没有风控系统,但面对风云变幻的行业形势,提升风控能力,降低风控成本,逐渐成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新“标配”。
好贷、数信互融等为网贷平台提供第三方数据风控服务的机构,也已经加快圈地速度。
网贷平台对于第三方风控的需求和认可,使得提前布局大数据风控的服务型互联网金融企业迎来发展机遇。未来,具备整合服务能力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商将在竞争中脱颖而出。
融资渠道或重新开启:
今年下半年以来,在监管日趋严厉、合规风险大增的形势下,资金观望情绪不断加剧,投资方对P2P平台的选择日益谨慎。
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以来,获得C轮融资的P2P平台只有5家。
由于监管细则尚未出台,目前,国家力推的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通道,也还没有对互联网金融企业打开。P2P监管细则落地,P2P的性质和合规性得到确认后,在新三板的平台上看到P2P企业将是大概率事件。
此前,陆金所 、红岭创投、宜人贷 等平台纷纷传出谋划上市的消息,但是迄今为止,国内尚无网贷平台IPO。监管细则尘埃落定之后,“国内首家上市平台”或许将成各家P2P企业争抢的对象。
业内普遍预计,注册资本金可能为5000万元。根据网贷之家《2014网贷行业半年报》显示,网贷平台的注册资金从几十万元至上亿元不等,跨度较大,平均注册资本金1675万元。
注册资金门槛:
由于信用链条的拉长,以及P2P网贷平台与第三方个人的高度关联性,债权转让的P2P网贷形式一直受到较多质疑。业务范围的划定将有助于平台理顺此种业务模式。
目前P2P债权转让,主要有借款方直接以债权收益权进行的债权、平台存量债权转让两种模式。这两种模式对应的资产、操作模式各不相同,并由此形成二级市场。哪些债权可以转让,以何种方式转让,监管细则都会进行规定。
业内人士分析,监管层面还是希望引导P2P贷款 以小额、分散为主,可能会对单一借款标的借款上限进行限制。单一借款的最高上限可能会定在500万元。
业务范围可能会包括平台是否可以开展大额借款、进行债权转让两大内容。
业务范围:
平台不得设立资金池,须做纯信息中介。这一点几乎是最没有疑问的,此前央行对P2P网贷提出了 “不得提供担保,不得归集资金搞资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三条红线。今年以来的专项整治和经侦调查也剑指非法集资。
平台定位: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监管层关注的重点,主要集中在平台定位、业务范围、注册资金门槛、资金存管等四大方面。
细则内容大猜想
深圳、杭州、上海、北京、湖南等多个省市,都对P2P行业进行大规模调查。其中,9月7日,深圳经侦大队调查深圳P2P网贷平台融金所 ,在P2P业内引发巨震。
监管层对互联网金融各细分行业的纵深检查,显示了彻查行业风险与非法行为的决心。
2015年8月7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各证监局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中介活动的机构平台进行专项检查,同时致函各地政府积极配合专项检查工作。
专项整治 ,纵深检查互金细分行业: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北京、河北、天津、广东、贵州、山西、河南、黑龙江、内蒙古、海南等地在开展专项打击非法集资案件的整治行动。
2015年4月28日,由银监会、国家发改委、公安部、人民银行等31个部门组成的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决定,于2015年5月至8月开展全国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对一些重点领域非法集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全国摸底,打击非法集资:
相关文件密集出台的同时,针对P2P的专项整治拉开帷幕。
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7月31日,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8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8月12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关于《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
2015年:
在对P2P完成摸底之后,2014年监管层开始着手推进监管方案,明确了由银监会牵头来承担对P2P监管,监管的细节也开始向市场释放:划定了P2P发展四条红线,提出了监管的十大原则,强调了P2P风控机制。
2014年:
2013年是监管对P2P的摸底年,7月份时任央行副行长刘士余邀请红岭创投 、宜信、人人贷等网贷平台负责人在北京召开座谈会,从经营情况、业务模式、操作流程等方面着手,全面“摸底”整个P2P行业。
2013年10月第一波P2P“跑路潮”形成。亦是从那时起,业界开始广泛讨论P2P行业的监管问题。
2013年:
细则出台前夕,梳理监管演进的过程,可清晰地了解监管思路形成的脉络。
从2013年至2015年,对P2P监管的讨论已持续了近两年之久。最新的消息是,有媒体报道称:“监管细则已修至第四稿,按照目前的进度,细则应该在近期就要出台。”
P2P行业监管即将落地,网贷 发展究竟该何去何从?自2007年诞生至今,已经成立的平台超过2000家。
而问题平台同样不少,占据平台数的30%,如何将乱象丛生的网贷行业扶上正轨,监管思路显得尤为重要,未来的机遇和挑战都将在监管细则落地后成形。